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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朋友都已经看了《死者林广之声》这个帖子。帖子以死者第一人称来写,其背后是死者的亲姐姐代笔。帖子很感动,相信死者的家属一定是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写完帖子的。

简单介绍下这个事故背后的一些相关联的单位和个人。死者所在单位叫温州海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其老板黄智文是鹿城区人大代表。从帖子的详细介绍中,我们了解到这个工程应该是属于温瑞塘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的。

死者生前曾跟家人提起过这个工程的一些内幕,如制作了一系列假证件,如工程预算可以做的比实际多几倍,但去相关部门审批的时候依旧能审批下来。当然拉,死者本人了解到的肯定不只这些,因为他一直在给这个工程制作标书,预算审批表等一系列文件,包括审批盖章工作也一并由他负责去跑,偶尔也做点图纸设计。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来说,刚参加工作就做这么违心的事,难免会有所害怕,他多次跟家人、同事提出辞职的意愿。但最终在老板许诺每月加500工资的“诱惑”下坚持了下来,并公开表示以后只做设计。

然而就在2009年2月25日早上,老板又叫他带着其他三个同事去清明桥河段做测量。结果因为船老大的一个“急转弯”把他甩了出去,结果不仅丢了自己的性命,连一个英勇救他的同事也走了。而这一过程中,有目击者说,船老大并没有把船开过去相救。

事后,派出所、安监局均表示这事不归他们管。后来死者家属借两会之际上访人大代表,才有领导批示要求调查此事,并因此成立了一支事故调查队,调查队成员包括:鹿城区劳动保障局唐局长,鹿城区刑侦队陈队长,鹿城区治安管理大队李队长,温州海事局局长,温州工会委员。

还有一些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如另一个重庆籍死者家属一到温州,110,120就将他们带走额,并由温瑞塘河指挥部的人员进行看管。不允许他们出去宾馆,不允许他们接打电话。这是软禁??还是出于人道主义特别照顾??

2月27日傍晚,事故调查小组又找死者家属开碰头会。对于事故调查的进展他们却很少提及,好容易说到正体,也只说到了几点(详情请看原贴),其中有一点的解释甚至可以说是荒唐:船老大跟海河公司老板黄智文无亲戚关系,仅为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不满一年,且船老大是鹿城区上戍(音)人,是村委,又是党员。他本人跟死者没有矛盾。故排除他杀。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没有亲戚关系,雇佣关系不满一年且又是鹿城区村民以及村委和党员就不可能是凶手了?

另外,死者如果不是掌握项目的一些内幕,作为一个老板凭什么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每个月加500的工资!而且是唯一一个涨工资的,真的对他那么好吗?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雇佣关系是可以无理由加工资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死者对于老板来说有利用价值,他知道一些内幕,或者能替他办某些事的能力才会给予公平的待遇,否则完全可以找个人代替,现在金融危机,待业的青年多的是!我们知道,一旦知道一些内幕,想要全身而退是很困难的一件事,除非这个工程完结。

疑点二,船老大在风平浪静的河面上,且当时有人正在作业,为什么会突然来个“急转弯”?难道闲着无聊想上演“神龙摆尾”的绝技?又或者是想玩“俯卧撑”或者“躲猫猫”这样的体育竞技类游戏?

死者家属提出自己的疑点是基于死者生前对他们的一些关于工作上的交代,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次事故不排除蓄意谋杀的可能。而调查组的一些行为,更令死者家属感觉是想将此事“和谐”处理。

这个工程由海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肯定有很大猫腻的!纪委的人应该介入调查此事,同时恳请公安部门不要错过一点点线索,给全体关注“林广事件”的网民一个交代!否则“急转弯”就有可能继“躲猫猫”后又一个热门词语!不要低估网民的力量!

这个事故的死者属于在工作时间丧生,而所从事的是清明桥河段测量,而这个项目又属于温瑞塘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的,他的死是否可以当作安全事故呢?事实上,死者生前一直有跟家人提起自己从事户外工作,而又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这是不是可以定性为温瑞塘河治理指挥部安全监管失察责任呢?我们也看到了冲锋舟上根本没有配备相关防护设备,连个救生衣都没有!这样的责任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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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 2009